黄陂法院建立三项机制 全面提升执行财产处置一体化水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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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以来,武汉市黄陂法院积极推进执行财产处置一体化模式,将资产处置从执行工作流程中剥离出来,变长条线流程“纵向串联”为扁平化分段“并驾齐驱”。
一是建立前置调查机制。将财产调查前置到立案环节,通过首次约谈程序询问保全、财产线索情况、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财产处置意见等。对足额冻结账户或保全不动产直接移送指挥中心迅速分案。在“总对总”集约查控后根据财产调查情况进行履约能力分析,实行繁简分流。执行人员收案后即约谈当事人,听取意见并定制个案执行方案,将符合处置条件的不动产迅速移送资产处置组。
二是建立“双重集约”机制。实行案件办理集约、财产处置集约,执行实施团队将有财产处置案件集约至相对固定人员办理,实施过程中将需处置资产移交资产处置组集约开展评估、拍卖等工作。今年1月至7月通过“双重集约”一体化处置模式开展司法拍卖235件,同比增加58.8%,成交标的额4308万元,同比增加60.3%。
三是建立快速处置机制。延伸资产处置组职能,提前介入财产扣押程序,提前完成现场财产调查等准备工作,查封后立即启动处置程序。灵活适用当事人议价、网络询价、定向询价,1月至7月网络询价242件,为企业节省评估佣金9.3万元。适当增加变卖程序,财产流拍后在不损害其他人合法权益情况下允许第三人购买。如两起某商业银行申请执行案件,灵活引入第三人购买,让本已流拍房产最大限度实现价值。(何祎 胡海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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